『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Incubator)的觀念起源於1959年。當時,美國為了推動地方中小企業發展、激發經濟活動、創造就業機會,特地建立政府優惠補助政策,以使學術單位或是私人經營機構,樂意以其資源來輔助初期創業者,營造一個可供個人或新企業孕育新產品、新事業、新技術,創業或企業轉型升級的環境。
這項政策的主要功能如下:
1.減輕創業過程的投資費用與風險,增進創業成功率。
2.協助產業孕育計劃、開發新技術與新產品。
3.引導研發成果進行商品化。
4.提供產業界與學術界的合作環境。
5.提供測試服務,加速產品開發。
6.輔導企業有關人才培訓、資訊提供及營運管理的諮詢服務。
『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的概念自從被提出之後,歐美國家已陸續設立近兩千家育成中心,其中以學府型的育成中心居多,並且成功地培育出為數可觀的中小企業。90年代之後,日本、新加坡、香港與中國大陸等亞洲國家也隨之跟進,努力推行此項政策。其中,日本以私人機構投資運作為主,新加坡、香港則以公有民營的方式,由政府主導支持。中國大陸則多由學校或研究機構來設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配合政府『亞太營運中心計劃』之發展,在推動多項輔導中小企業的措施之後,更推行中小企業創新政策,於民國85年訂定『鼓勵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要點』,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鼓勵並輔導公民營機構利用既有之軟硬體資源、實務經驗與專業人力之整合,共同落實培育企業創新或個人創業目標,以加速產業升級。
本校為配合經濟部輔導國內中小企業,依據 『鼓勵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要點』,於民國87年1月設立中國文化大學創新育成中心。除了充份運用校內原有的軟硬體資源,並積極結合國內相關的業界技術與市場情報。除自98年起承接『教育部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U-START計畫)』,協助國內各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引領我國校園創業風潮外,更於101年起協助教育部推動各大學校院辦理創新創業相關課程,以培育具創業精神及創業專業能力的企業家精神人才,落實創新創業文化扎根校園;本校創新育成中心奠基於統籌並規劃政府部會創新創業相關政策推動之能量,自103年起更以協助國內創新育成中心於創新創業業務推動自許,銜命擔任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育成協調中心之責,以協助完善國內校園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暨創新育成等經營環境,以提升國家人力資源的總體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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