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中國文化大學辦理
114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暨保育、生輔人員、社工人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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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目的: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8條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業務應遴用專業人員辦理,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若非相關科系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需取得專業訓練結業證書始符合專業人員資格,本訓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規定辦理,期培植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以補充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人力資源,提升機構服務品質。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 推廣教育部 專案研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