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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4年度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

有星號為必要項目(*)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中國文化大學辦理


114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報名簡章

 

 

 

壹、參訓資格:

 

  • 年滿20歲(以開訓日計算)之本國國民具專科以上學歷且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貳、報名錄取順序:
 
  • 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
  • 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幼兒園、早期療育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從事兒童教育保育之專業人員。
  • 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
  • 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幼兒園、早期療育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 從事兒童教育保育之專業人員。
  • 設籍本市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 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 設籍外縣市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 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參、名    額:

每班以55人參訓為上限。 (本校保留開班權利)

 

肆、學    費:

 

  • 參加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班15學分班者,每位學員需自費新台幣16,000元。
  • 參加單科補訓者,學雜費1000元,並依所修學分計學分費,每1學分1000元。

 

伍、開課日期及時數:

 

  • 訓練期間:114年5月17日起至114年10月9日止
  • 總測驗日期:114年10月9日
  • 訓練時數:270小時。
  • 上課時間:每週二、週四19:00~22:00週六8:00-18:00 皆須上課。
  • 本課程適逢國定假日、彈性補假、國定補班補課及特殊節日停課。
 
 
陸、上課地點:
 
【本校推廣教育部-大安分部】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55號

 

 

 

柒、報名日期及通知錄取作業:
 
  • 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4/4/19(六)止。
  • 將於114/5/6 (二)前通知錄取並繳費,錄取者應於114/5/9(五)前完成繳費。
  • 完成繳費之參訓者,將於開課前一週前e-mail及通知參訓者課前注意事項。
 
 
 

捌、報名須知:

  • 線上報名須印出參訓聲明書簽名(附件1)、在職證明(附件2),報名系統上傳檔案。
  • 本校將於系統回復報名通知,若缺補件將email通知報名者,若需修改已送出的資料可洽詢課程負責人協助修改。
  • 報名方式除採線上作業外,如有個別需求可洽詢課程負責人02-77097801分機75717577,提供協助報名服務。
  • 學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者,除取消其入學資格外,並移送司法單位,以偽造文書罪論處。

 

 

 

玖、繳費方式:

收到審核通過錄取通知後,請於3天內依下列方式繳費

  • 刷卡:收到錄取通知當日,將於email與手機簡訊收到本校提供線上刷卡連結,請自行點選連結線上刷卡繳費。
  • ATM轉帳:收到錄取通知當日,將於email與手機簡訊收到本校提供繳費連結,選擇ATM轉帳並截圖轉帳號碼,匯款入帳即完成繳費。
  • 現場繳費:可由他人或親自繳費(大安分部: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55號辦理辦理)。

 

 

 

拾、退費標準:(報名後不得要求轉班) 

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90%。
  •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50%。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拾、上課出席及請假:
 
  • 遲到登記缺曠規定:簽到時間為表定上課時間起至上課15分鐘內,超過上課15分鐘並於上課半小時內簽到者,將依規定登記缺曠時數半小時(例如:9:00上課,應於9:15前完成簽到,9:16簽到計缺曠時數半小時);簽退時間為課堂結束後10分鐘內完成。
  • 參訓學員如因任何因素影響出缺勤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
  • 請他人代替上課或代簽到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結業資格,亦不得要求退費。
  • 參訓學員請假需於上課前向本校提出申請,並出具請假申請單,以便通知授課教師,並供出席狀況統計查核。
  • 課程出席率攸關成績考核及取得結業之資格,請留意相關規範。
 
 
 
 
拾壹、核發及格證書:
 
  •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第7點規定,參加訓練之人員參加本計畫訓練課程,一學分以18小時計。
  • 參訓學員出席率需達以下標準,得參加期末測驗考核,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含)以上

enlightenedenlightenedenlightened唯一評分方式為期末測驗,出席率僅是學員參與期末考的門檻。

  • 總測驗各科成績以60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不得要求重新測驗。
  • 訓練期滿且經考評及格者,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證書用印後,本校即辦理證書轉發。

 

 
拾貳、注意事項:
 
  • 若學員其連絡地址、電話變動,請主動通知以利修改,以免臨時狀況無法聯繫。
  • 課程期間,若遇颱風豪雨,請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公告之停班停課訊息為主,後續補課時間將由任課教師與學員協調後決定。(外縣市學員遇颱風請依自身安全為重)
  • 承諾研習進修期間,願恪守本班所規定之學分數及各階段全程參訓,並且依照本班所規定之出勤考核及評分標準。
  • 本課程僅供錄取且繳費之學員參訓,上課期間請勿攜帶子女(幼兒)、家人、親屬或友人等,入內旁聽或陪伴。
  • 法定托嬰中心主管人員資格,請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https://reurl.cc/bRAem6)。
  • 自110年起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訓,不得抵免托育人員18小時在職訓練時數。
  • 本校將於每日下班前email報名者收件通知,若需修改已送出的資料可洽詢課程負責人協助修改。
  • 報名方式除採線上作業外,如有個別需求可洽詢課程負責人02-77097801分機7571,提供協助報名服務。
  • 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決議辦理。

 

拾參、課程諮詢:

 

 

※請留意您所上傳之文件,內容清晰可辨視。

※應備資料如下:

  • 身分證正面
  • 身分證反面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在職證明(有現職者務必提供在職證明,未提供在職證明者視同無現職,將影響錄取順序)
  • 個人大頭照
  • 保母證照(如具備者請上傳)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證明(如具備安置機構、社工或其他兒少專業人員結訓證書請上傳)
  • 印出參訓聲明書簽名上傳照片
  • 其他佐證資料(其他任何資料,例如:最高學歷非幼保相關科系但次高學歷為幼保科或幼保系,請於此欄上傳次高畢業證書影本。)

〈點我下載參訓聲明書〉

〈點我下載招生簡章、課表〉

 

 

*姓 名: 資格審查:
(此欄由文化大學審查人員填寫)
*出生年月日: 行事曆
例:1983/02/03
*身份證字號:
*性 別:
   
*學歷畢業系所: -
(學校+系所)
*現職服務單位:
*職稱:
*任職時間: -
例:2000/1/1-2023/4/25,或迄日填寫「仍在職」
*身分別:
             
*您的現職屬於以下哪一類?:
 
 
 
 
 
 
*戶籍地址: -
(郵遞區號3碼+地址)
*通訊地址: -
(郵遞區號3碼+地址)
*聯絡手機:
例:0918-123-567
*E-mail:
聯絡方式(公):
例:02-1234-5678
聯絡方式(宅):
例:02-1234-5678
*身分證正面照片:
檔案上傳:身分證正面照片
*身分證反面照片:
檔案上傳:身分證反面照片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檔案限制:jpg、png、pdf

在職證明:

1.在職證明請任職單位開立: 含申請人姓名、身份證字號、服務單位全銜、職稱、任職時間起訖日,並蓋任職單位章。

2.有現職者務必提供在職證明,未提供在職證明者視同無現職,將影響錄取順序。

3.檔案限制:jpg、png、pdf

4.在職證明範例:https://reurl.cc/VjvKLZ

*個人大頭照:
檔案類型:jpg、png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證明:

1.如有證照請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

2.檔案限制:jpg、png、pdf

保母證照:

1.如有證照請上傳

2.檔案限制:jpg、png、pdf

其他佐證資料:
如有任何需補充之佐證資料,請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例如:最高學歷非幼保相關科系但次高學歷為幼保科或幼保系,請於此欄上傳次高畢業證書影本。
*申請人聲明:
 
個資同意:
 
*參訓聲明書:
請印出參訓聲明書簽名後,將照片(PDF、JPG、JEPG檔)上傳。
*
請輸入此驗證碼 更換驗證碼

 

 

如逾時無法送出報名資料,請「驗證碼」重新整理,重填驗證碼再確認送出,有看到列印畫面才算報名成功。

 

聯絡人:蔡先生、林先生

電話:02-7709-7801 分機7571、7577

Email:miftsai@sce.pccu.edu.tw/hsuchlin@sce.p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