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北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

實施依據

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3月3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1060600227號令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辦理。

 

訓練目的

針對托嬰機構經營需求及兒童發展不同階段之需要,提升托育人員晉升主管人員相關之實務知能。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 專案研訓部

 

招生對象與資格

年滿20 歲 (以開訓日計算 )之本國國民具專科以上學歷且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報名錄取順序

一、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
二、設籍本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幼兒園、早期療育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從事兒童教育保育之專業人員。
三、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
四、設籍外縣市,現任職於本市立案幼兒園、早期療育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 從事兒童教育保育之專業人員。
五、設籍本市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 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六、設籍外縣市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 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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