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0 年「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競賽辦法
時下 Maker 風潮席捲全球,Maker 所代表的是「動手實作」與「解決問題」的精神,Maker 所創造的物品範疇並無限制,
本競賽為推廣 Maker 精神,無限定創作範圍與類型,歡迎社會大眾揮灑天馬行空的創意發想,以關注自身周遭為前提,思考創意改善生活環境,號召志同道合的創客夥伴組隊參賽,共同實踐與智造創新思維。
參賽資格
一、以團體為參賽單位,每隊由自然人 2 人至 7 人組成;成員須年滿 15 歲且超過半數隊員具中華民國國籍。(未滿 20 歲者,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每人僅限報名乙隊,不得跨隊報名;每隊設隊長 1 名,擔任活動聯繫窗口、團隊參賽證明收領、獎金及作品補助材料費用發放之代表人。
三、作品企畫構想具可行性、應用性及獨特性。
四、具備良好抗壓性與團隊合作能力。
初賽期程:
◆ 收件日期:110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截止收件。
◆ 評選日期:110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
◆ 入選公告:110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公布。
(詳見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 FB 粉絲專頁)
複賽期程:
◆ 收件日期:110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截止收件。
◆ 作品佈置:11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完成。
◆ 評選日期:11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進行互動式評選。
◆ 結果公告:配合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 110 年度成果發表會公佈競賽成績。
頒獎典禮: 配合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 110 年度成果發表會辦理頒獎典禮。